·图书信息
·图书馆介绍
·最新图书
·入馆须知
·工作细则
·技术支持
·在线浏览
·图书查询
·各部门联系电话 |

一、读者需凭有效证件(借书证)登记进入图书馆,进馆不能带图书馆借出的图书,及书包、雨具等。
二、每位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,并需把证件放在刊物所在位子,看完后需把刊物放回原位取回自己的证件。
三、读者使用视听资料、电子文献及设备均需凭有效证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借阅使用。
四、读者不能自带图书进入书库区。
五、读者在书库选书时请保持排架整齐,抽出来的书需放回原位,不能乱插乱放。
六、读者应爱护图书、报刊、声像及电子资料,严禁勾画、污损、撕毁、批注和遗失,如有上述情况,应按原价的2—10倍
赔偿。爱护室内设施、桌椅、书架等,不得刻划、污损、移动。
七、对于不能外借的书刊资料,如需复印、复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八、读者入馆应保持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;保持室内整洁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或乱丢纸屑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。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