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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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法学系成立于2001年,2002年开设法学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,2004年开设社区管理专科专业。目前全系共有本、专科在校生398名,共10个教学班,其中法学专业本科9个教学班共380人,社区管理专业专科1个教学班18人。学生党员55人,占学生总数的14%。我系现有专任教师26人,其中教授、副教授11人,占教师总数的42%;讲师14人,占教师总数的53%;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19人,占教师总数的73%

    自2001年开始招生以来,我系毕业学生一百余人,2006年首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为86.36%。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尽职尽责,获得较好声誉。截至20077月,我系已有2位同学顺利考取硕士研究生,分别是考取兰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刘月辉同学,考取西北民族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卫玮同学,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反响。

    “倡自由、公平、正义之法律精神,尚诚信、平等、博爱之魅力人格”, 法学人将在学院的正确领导下,继续禀承优良传统,强化教学管理、加强队伍建设、创新教学方法、完善培养模式,努力办成具有一定特色的应用型法学专业。



教授委员会成员

 

 

    江合宁

 

 江合宁教授,女,1956年生,兰州商学院法学院院长、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多年来从事经济法、金融法、公司法等专业课程的教学。现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,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,甘肃省法学会副会长、经济法学分会副会长,甘肃省人大常委会、兰州市人大常委会、兰州市政府、白银市政府等机构的法律顾问。1999年获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,2001年获省科委、省妇联等单位颁发的“优秀女科技工作者”称号。其著作及论文多次获各种省级奖励。

 

       包哲钰

 

 包哲钰副教授,男,19634月生,兰州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、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甘肃省法学会会员,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兼职律师。长期从事经济法、民商法的教学研究,在近20年的高校教学生活中,系统讲授过经济法学、民法学、合同法学等多门专业课程,先后获得兰州商学院优秀教学奖、教学成果奖、教学十佳、教书育人奖等教学成果奖励。

 

       史正保

 

    史正保副教授,男,19649月生,兰州商学院法学院法律系主任、民商法教研室主任、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、兼职律师。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与公司法、财税法。现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、甘肃省人大立法研究会研究员、甘肃省法学会会员、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。20059月至20067月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,从事商法研究,获得“优秀访问学者”荣誉。被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、中华会计网校聘为《经济法》和《税法》课程任课教师。

 

任课教师介绍

 

 

 

 

 

 

所授课程

任先行

 

 

本 科

商法

江合宁

 

 

硕 士

经济法

包哲钰

副教授

 

硕 士

合同法

史正保

副教授

 

硕 士

商法、税法

黎  明

副教授

 

博 士

刑法、证据法

裴婷婷

副教授

 

博 士

国际经济法

靳  越

副教授

 

硕 士

中法史、外法史

胡正旭

副教授

 

本 科

宪法学

桑保军

副教授

 

本 科

宪法学、经济法概论

汪水伟

副教授

 

本 科

民法、合同法

 

副教授

 

硕 士

经济法、保险法

吕春娟

讲  师

 

硕 士

企业与公司法

张发德

讲  师

 

本 科

知识产权法、经济法

李  萌

讲  师

 

硕 士

金融法

谢  丹

 

 

硕 士

法律英语

赵忠龙

讲  师

 

硕 士

经济法

  广

讲  师

 

硕 士

经济法

韩  东

讲  师

 

硕 士

律师职业制度

李俊峰

讲  师

 

硕 士

经济法

许栋梁

讲  师

 

硕 士

环境资源法、刑法

张治忠

讲  师

 

硕 士

证券法

蒲春平

讲  师

 

本 科

经济法、电子商务法

姚立瑛

 

 

本 科

合同法、婚姻家庭法、

孔德昂

 

 

硕 士

法律逻辑学、劳动法

陈圣利

 

 

硕 士

商法、经济法、税法

刘亚军

 

 

硕 士

国际法、国际经济法

 

 

法 学 系 专 业 介 绍

 

 

法学(经济法方向)专业(四年制本科)

    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和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熟悉我国主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经济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方针、政策,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沿信息,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强的法律推理能力,能运用法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手段处理各类经济法律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
    主要课程:法理学、宪法学、中国法制史、经济法学、商法学、民法学、民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诉讼法学、刑法学、刑事诉讼法学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、国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法学、国际私法学、国际经济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、金融法、税法等。

    工作范围:毕业生可在工商、财政、税务、技术监督、金融、商贸等国家机关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法制工作,可在司法部门、仲裁机构、公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部门、律师事务所及其它法律专门机构从事一般法律实务工作,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、科研工作。

 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。

 

法学(律师方向)专业(四年制本科)

    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法律实务技能,熟悉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国主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方针、政策,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沿信息,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素质,能运用法律手段处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
    主要课程:法理学、宪法学、中国法制史、经济法学、商法学、民法学、民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诉讼法学、刑法学、刑事诉讼法学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、国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法学、国际私法学、国际经济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、法律逻辑学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律师学、司法应试专题等。

    工作范围:毕业生可在法院、检察院、仲裁机构、公证部门、律师事务所及其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它法律专门机构从事较为复杂的法制工作,可在国家行政机关、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,也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、科研工作。

    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。

 

 

 

 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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